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择配的条件

发布时间:2019.08.21   阅读次数:379
一天然的吸引,雅各娶拉结,总比雅各娶利亚容易成功。所以,我们绝不轻视天然的吸引。并不是说,他是一个弟兄就行,或者她是一个姊妹就行。你和别人彼此作弟兄;作姊妹,没
一天然的吸引,雅各娶拉结,总比雅各娶利亚容易成功。所以,我们绝不轻视天然的吸引。并不是说,他是一个弟兄就行,或者她是一个姊妹就行。你和别人彼此作弟兄;作姊妹,没有吸引的问题在在里面。你如果要叫两个人结婚,就不能一点不顾到婚姻构成的成分。请记得,在婚姻的构成里,必须有这么一个吸引的成分。美国宣道会有一个贝文博士说了一句话很好,互相吸引,乃是相爱最高的表示。他是主所大用的一个仆人。他说,主叫你和所有的信徒作弟兄姊妺,这里面没有吸引的问题。但是,主若叫你与一个人结婚,那必须有吸引的问题。连保罗自己在林前七章里都没有忘记这件事。保罗也说,你自己以为可行的,你自己喜欢的这样行的,就可以行。这就给我们看见,在婚姻这件事上,总得你自己乐意才行。总得你自己看见,这件事可以这样行,才是对的。才是好的。所以一个婚姻的成功,必须有天然的吸引。这一个,实在说起来,是不必教的,青年弟兄姊妹自己知道。他们晓得,在婚姻的成分里有天然的吸引。我们这样提,不过要给他们看见,在主里面年长的弟兄们也是这样承认,也觉得这样作是对。因为凡事没有天然的吸引的婚姻,结果都是不好的,并且那一个婚姻的成立非常勉强。你们必须看见说,我如果要挑选一个婚姻的对象,我必须喜欢他的同在,我必须能够享受和他在一起。我不是忍耐他的同在。乃是喜欢他的同在。许多人,你是忍耐着和他在一起,不是喜欢地和他一起。你们必须觉得对方的同在是我所快乐的,是我所宝贝的,我们两个喜欢在一起。你如果不能喜欢对方的同在,或者对方的同在对于你并不是一种享受,就不要结婚,因为根本缺了一个结婚的条件。这一个喜欢或者享受对方的同在,还不是暂时的,乃是长时的。你自己能够觉得说,这一个同在就是过了三十年,过五十年,我还是喜欢的;不是过了三天、五天就不喜欢了。这一种的吸引,乃是婚姻的一个基本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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